一、宗旨:配合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發展全民運動,倡導正當體育活
動,推展五人制足球運動,增加足球運動人口,提昇五人
制足球技術水準並增進國民身心健康。
二、核准文號: 年 月 日體委全字第 號函
三、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台北市五人制足球協會。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高雄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暨各縣市政府、臺北市立清江國小、臺北市立蘭雅國中、臺北市立北投國中、臺北市立和平高中。
六、比賽分組:
(一)社會男子組:
民國86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參加。
(二)社會女子組:
民國86年9月1日【含】以前出生者得自由組隊參加。
(三)高中男子組:
1.民國83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2.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每校限報二隊。
3.參賽選手需為在籍學生。
(四)高中女子組:
1.民國83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2.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每校限報二隊。
3.參賽選手需為在籍學生。
(五)國中男子組:
1.民國86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2.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每校限報二隊。
3.參賽選手需為在籍學生。
(六)國中女子組:
1.民國86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2.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每校限報二隊。
3.參賽選手需為在籍學生。
(七)少年u12男生組:
1.民國89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2.可跨校組隊。
(八) 少年u10男生組:
1.民國91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2.可跨校組隊。
(九)少年u8男生組:
1.民國93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2.可跨校組隊。
(十)少年u6男生組:
1.民國95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2.可跨校組隊。
(十一)少年女生組:
1.民國89年9月1日【含】以後出生者。
2.可跨校組隊。
七、比賽日期:
101年10月27日至11月18日、
八、比賽地點:臺北市立體育館、台北市立蘭雅國中、台北市立清江國小。
九、比賽制度:
(一)賽程排定方式視報名隊數多寡,於領隊暨抽籤會議中訂定。
(二)比賽時間40分鐘均分為上下半場,中間休息五分鐘,以裁
判計時為準,上下半場(含延長賽)結束前1分鐘停錶計時。
(三)比賽一律穿平底球鞋或膠鞋,不得穿有顆粒之類的球鞋出場
比賽【符合五人制室內場地比賽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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