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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主旨:為了提倡基礎學童足球運動、促進不同地區學童彼此交流機會及增進彼此情誼,特邀請香港足球學校、臺北市各外僑學校、臺灣東部、北部地區足球發展重點學校以及臺北市足球重點學校等學童舉辦本屆兒童足球邀請賽。


貳、      邀請對象:本次比賽為邀請賽,邀請學校為:香港巨人足球學院臺北美國學校臺北日僑學校宜蘭南屏國小桃園縣雙龍國小臺北市明道國小臺北市士東國小以及臺北市天母國小8所。


參、      活動內容:


一、      交流比賽:2012845(星期六、日)


二、      選手之夜:85日下午賽後,舉辦選手、家長、教練交流暨頒獎。


肆、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伍、      主辦單位:臺北市士林區天母國民小學。


陸、      協辦單位:天母足球社後援會。


柒、      比賽場地:臺北市天母國小人工草皮球場。


捌、      參加對象:各受邀請學校組隊參加,比賽選手為199911()以後出生之各隊學生。


玖、      報名方式:


一、      請至天母國小足球隊網頁:http://tmsc.uclass.com.tw下載報名表。填寫報名表後,請E-Mailtacoshen@gmail.com信箱即完成報名手續。


二、      E-Mail後請與承辦人聯繫確認。聯絡人:章志昇:0910-216-475;林恒如:0920-641-233


壹拾、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201271日止。


壹拾壹、     比賽制度:預賽為循環賽制,複、決賽為交叉淘汰賽制。


壹拾貳、     比賽規定:


一、      以國際足總(FIFA)五人制足球比賽之規則為準,凡棄權、球員互毆、侮辱裁判及不服裁判之判決等之球隊,將取消其繼續比賽資格。


二、      比賽時間:分上下半場各15分鐘(以裁判計時為準),中間休息5分鐘。前4強交叉準決賽及冠、亞軍賽淘汰賽若終場時平手則進行上、下半場各5分鐘延長賽(中場不休息直接換邊),若延長賽結束仍然平手則以PK(5)決定勝負。


三、      禁止穿著鋁釘、金屬釘、活動釘式球鞋出賽。


壹拾叁、名次判定:


一、      循環賽


(一)     勝一場得3分,敗一場0分,和局各得1分,不加時賽。惟為提供循環賽後如兩隊積分相同時便於判定何者為勝方起見,於和局後立即比踢罰球點球,兩隊各派踢球員一名比踢罰球點球,贏者立即獲勝。若平手再各派踢球員一名比踢罰球點球,以此類推直到分出勝負為止。


(二) 如兩隊積分相同時以和局罰PK勝者為優。


(三)如兩隊以上積分相同時,依序比較該循環賽中關係球隊之間勝負關係、勝負球差、進球數判別之,若又相同則以正式PK賽方式決定勝負。


二、      淘汰賽


(一) 58名複、決賽程,兩隊比賽結束為和局,不延長比賽,直接踢罰球點球決定勝負(5)


(二)     4強交叉準決賽及冠、亞軍賽兩隊比賽時間終了為和局,應休息5分鐘後延長時間10分鐘繼續比賽(一半時間互換場地),如延長時間內再和局,則以正式PK賽罰球點球方式決定勝負。


壹拾肆、比賽用球:採用conti 4號低彈跳足球。


壹拾伍、獎勵:第14名各頒發獎盃乙座,前3名選手各頒發獎牌乙面。“最佳球員”、“進球王金靴獎”、“最佳守門員”以及“最佳教練獎”等各頒發獎盃乙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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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lfc20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