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秋季少年足球聯賽競賽規程
壹、主旨:為推展全民運動,普及基層足球運動人口,提升少年足球技術水準,教練水準培養選手樂觀進取團結合作之運動精神,普實國民小學足球運動發展。
貳、奉准文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101.08.29體委競字第1010034790號。
參、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
肆、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足球協會(以下簡稱本會)、教育部。
伍、承辦單位:各縣體育會足球委員會。
陸、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各縣市體育會、各縣市立體育場、各縣市教育局、暨各縣市體育會足球委員會。
柒、總則
一、 本會藉建立球隊良好管理制度,以促進足運發展,維護球員權益,保障球隊比賽公平,樹立優良運動風氣。
二、 應用各縣市或區域的地方聯賽,提升基層足球技術及競賽水平。
三、 球隊參加本會舉辦之各項比賽,必須以原登記之隊籍名稱為準,比賽球員必須穿著有背號及符合競賽規程之服裝。
捌、比賽日期:
2012秋季聯賽自101年10月7日至12月16日 止,比賽於周末(六、日)及例假日舉辦。
玖、比賽地點
一、 秋季聯賽(暫定):高雄市鳳山體育場、高雄市瑞祥高中、高雄市右昌中學、台中朝馬足球場、桃園龍潭運動公園、臺北市大佳河濱公園、台北市百齡球場、宜蘭市河濱公園、花蓮縣美崙國中、新竹縣體育場、台南市北門高中、台東豐里國小、高雄市鳳山高中、屏東縣屏東高中、新北市國立三重高中等地並依實際狀況做適度之調整。
拾、比賽方式
秋季地方聯賽:每種年齡層預計劃分為15區,原則採單循環賽制,每組(級)預計6-10隊,每隊預計比賽場次為5~9場。
(一)秋季聯賽採單循環赛積分制。
(二)秋季聯賽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盃、獎狀。
(三)秋季聯賽隊伍不足地區,由本會與承辦單位協調後決定是否轉移或合併至就近縣市(組別)比賽。
(四)秋季聯賽只舉行地方聯賽無複賽及全國賽。
(五)秋季聯賽名次做為2013春季聯賽球隊分級依據,比賽球隊不需重新報名。(春季聯賽如需調整名單替換人員需為秋季聯賽未報名之選手)
(六)秋季聯賽:U-12女子組參與U-12男子組地方聯賽,如該區U12女子組到達6-8隊則可單獨舉行一組U-12女生組地方聯賽。
拾壹、2013春季聯賽採分級辦法
1.每縣市同歲組有二組以上,各組前三~五名合併參加2013春季聯賽A級賽事,排名於後者合併參加B級賽事。
2.每縣市同歲組若僅有一組且達八隊以上時,前三~五名參加2013春季聯賽A級賽事,排名於後者參加B級賽事。
3.每縣市同歲組不足8隊時原則不實行施分級制各隊同列A級賽事。
4.A級球隊於2013春季聯賽中爭取分區複賽及全國賽資格。
5.B級球隊於2013春季聯賽中僅參加縣市地區聯賽。
6.U8混合組不分級且不舉辦複賽及全國賽。
7.本會得依實際狀況調整以上分級方式。
拾貳、比賽組別
1. U12男子組: 民國89年9月1日 以後出生者。
2. U12女子組: 民國89年9月1日 以後出生者。
3. U10混合組: 男生民國91年9月1日 以後出生者。
女生民國90年9月1日 以後出生者。
4. U8混合組: 男生民國93年9月1日~ 95年12月31日出生者。
女生民國92年9月1日~ 95年12月31日出生者。
拾叁、報名資格
一、組隊方式
(一) 每一球員僅能代表其登記之球隊參賽。
(二) 在校球員可依就讀學校或跨校組隊參加比賽。
(三) 球員可代表俱樂部參加足協舉辦之相關比賽。
(四) 具有符合各級年齡層組別皆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每人限報一隊一組。
(五) 球員與隊職員之國籍皆無限制。
(六) 符合年齡限制女子球員可參加男子組球隊。
(七) 報名同級第二隊時,隊名需清楚區隔。例如:報名同組隊伍可以分別以國安天龍與國安地虎方式報名,或跨報高年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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